“招待費”一詞從部分央企年報中消失了。去年的天價招待費今年去哪兒了,成為央企年報留下的新謎題。不少央企“其他”科目增長明顯(4月16日《北京青年報》)。
  曾經的“天價招待費”,轉眼間就變得“煙消雲散”,賬務上的“輾轉騰挪”讓人有些應接不暇。如此“真實的虛假”顯然也是社會責任不彰的表現。賬面上的數字是真實的品質表達,進賬多多,但往往卻出項很少。
  真實性既是一種會計準則,也是企業年報最基本的要求,屬於法定要求和道德義務。然而,國企的年報儼然成了“任意打扮的小姑娘”,其真實性如何外界根本無從知曉。那麼,究竟如何才能讓國企的年報變得真實,拷問著制度的約束效力。按照正常的程序,企業年報在發佈之前,必須經過真實性審查。應由獨立的第三方審計機構或者會計師事務所簽署意見後,才能對外進行公佈。招待費隱身的年報能順利沖關並出籠,其審計把關無異於形同虛設,只不過走了一下過場。
  此外,為了發揮財政對經濟發展的宏觀調控作用,應該採取國有企業由社會中介機構審計,財政部門再對社會中介機構審計過的國有企業年報進行抽審的辦法。換言之,部分國有企業的年報不僅要接受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,還要接受政府財政部門的抽審,雙重審計之下的真實性、合法性應當獲得保證。(四川 唐偉)  (原標題:企業年報是否虛假 需要制度性解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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